自贡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自贡市位于中国四川盆地南站,地理坐标东经104°02′57″-105°16′11″、北纬28°55’37″-29°38′25″,海拨240-900米。自贡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丰富的人文与自然遗存,悠久的历史文化,构成了自贡独特的旅游资源。自贡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宜人,以“千年盐都”、“恐龙之乡”、“南国灯城”而闻名遐迩。1986年以来,自贡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自流井—-恐龙风景名胜区”被确定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由于历史上井盐的运销方式和中浅丘陵地形条件,以自流井、贡井为主体的城市布局与起伏的山峦、蜿蜒的河溪交错穿插,形成了融山、水、城为一体的“半城青山半城楼”的山林城市风貌。气候属亚热带波澜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0-18.0,极端最高气温40,常年日照1150-1200小时。无霜期320-350天。常年降水量平均1000-1100毫米。景观:恐龙、盐史、彩灯被誉为“三绝”,使自贡在海内外成为享有“恐龙之乡”、“千年盐都”、“南国灯城”美誉的旅游城市。著名的景观还有:荣县大佛、富顺文庙、桫椤谷、双溪风景区、尖山农团风景区等。川椒、川茶、龙灯狮舞也享誉中外。